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住院患者的诊断治疗、危重患者的救治,负责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对口联络和业务技术指导。具体职责为:
1.负责住院患者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和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依据疾病诊疗规范和国家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患者诊疗,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保障患者权益。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让患者满意。
2.负责危重患者的救治、会诊及转院处理。对于疑难、危重患者及时组织科内会诊讨论和抢救,或申请全院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确保医疗安全。
3.负责出院患者门诊治疗管理的转介衔接。患者出院时由管床医生负责收齐出院小结、门诊病历、胸片等相关检查资料,将患者带至一楼门诊督导室一并交门诊登记治疗管理,其中,耐多药患者门诊治疗交由门诊主任统一负责。住院医生不得将出院患者病历资料压在手中自行门诊复查。
4.负责门诊医生选派,两个病区各选派1名医生参与门诊工作,门诊医生实行定期轮换,要求每年必须轮换一次,门诊医生受病区和门诊部双重管理。
5.负责县级定点医院对口联系和业务技术指导。建立绿色通道,做好县级定点医院转诊患者的接诊处理,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县级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县级规范结核病诊疗。
6.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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