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患者标本的检验检测,保证临床诊疗需要,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实验室督导管理和质量控制。具体职责为:
1.协助院领导制定检验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单位临床需求,积极拓展新业务,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新业务新项目立项申报评审等工作。
2.制定完善各项检验检测操作技术规范和实验室管理制度,依据检验技术规范开展各类临床标本的检验检测,并及时报告。加强室内质控,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建立危急值、痰涂片、培养、分子检测、药敏试验等阳性结果登记制度,及时将信息反馈临床科室。
3.负责外检服务管理,对临床急需且单位目前未开展的检验检测项目,积极联系外检公司,做好临床外检服务。
4.严格按照院感管理规定做好标本的消毒处理和个人防护,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保养维护,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县级定点医院结核病实验室督导管理和质量控制。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提高定点医院结核病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县级定点医院结核病实验室现场督导,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按上级要求完成县级定点医院结核病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任务。
6.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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